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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试验机系列

1  Scope

发布时间:2024-02-27 09:41:37 浏览人数: 作者: 冲击试验机系列

产品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在冲击试验中测定冲击试样(V型、U型缺口和无缺口试样)吸收能量的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温、高温或低温条件下夏比摆锤冲击试验,但不包括仪器化冲击试验方法,这部分内容参见GB/T 19748。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采用摆锤冲击试验机使试样发生断裂需要的能量,该能量是进行摩擦修正后的值。

  注:用字母V或U表示缺口几何形状,用字母W代表无缺口试样,用下标数字2或8表示摆锤锤刃半径,例如KV2。

  注3:在GB/T 229—2007中开缺口面与其相对面之间的距离定义为“高度”,替换为“宽度”是为了与其他原理相同的断裂标准保持一致。

  注3:在GB/T 229—2007中垂直于宽度方向且与缺口轴线平行的尺寸定义为“宽度”,替换为“厚度”是为了与其他原理相同的断裂标准保持一致。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采用摆锤单次冲击的方式使试样破断,试验条件由第6章、第7章和第8章给出。试样的缺口有规定的几何形状并位于两支座的中心、打击中心的对面。测定参数包括吸收能量、侧膨胀值和剪切断面率等。由于很多材料的冲击结果会随气温变化而变化,试验应在给定温度条件下进行,当给定温度不是室温时,试样应在可控温度下加热或冷却。

  注1: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是工业应用方面常用的验收判定试验,对于这类试验,试样完全断裂、部分断裂或者只是发生塑性变形并划过砧座,这一些状况并不重要。在理论研究方面,需对测定的能量值进行深入研究,测定的能量值可能与试样是否破断有很大关系。

  注2:必须要格外注意不是所有的夏比冲击试验结果都可以直接作比较。例如,试验采用的摆锤锤刃半径可能不同,或采用不一样形状的试样。采用不一样摆锤锤刃可能会引起试验结果产生差异[2]。这也是完整的试验报告除了执行标准还需包括明确的试验机类型、试样类型、试验后试样断裂情况等用于决定试验结果可比较性项目的原因。

  6.1.1 标准尺寸冲击试样长度为55 mm,横截面为10 mm×10 mm方形截面。在试样长度的中间位置有V型或U型缺口,见6.2.1和6.2.2。

  6.1.2 如试料不够制备标准尺寸试样,如无特殊规定,可使用厚度为7.5 mm、5 mm或2.5 mm的小尺寸试样(见图2和表2),通过协议也可使用其他厚度的试样。

  注2:对于低能量的冲击试验,用垫片使小尺寸试样位于摆锤中心位置以避免额外的能量吸收很重要。对于高能量的冲击试验采用垫片的重要性会有所降低。垫片可以置于支座上方或者下方,使试样厚度的中心位置位于10 mm支座以上5 mm的位置(即标准试样的打击中心位置)。

  6.1.3 对需要进行热处理的试验材料,应在最终热处理后的试料上进行精加工和开缺口,除非可以证明在热处理前加工样品不会影响试验结果。

  6.2.1 应仔细制备试样缺口,以保证缺口根部半径没有影响吸收能量的加工痕迹。缺口对称面应垂直于试样纵向轴线 mm[见图2a)和表2],韧带宽度为8 mm(缺口深度为2 mm)。

  6.2.3 U型缺口根部半径为1 mm[见图2b)和表2],韧带宽度为8 mm或5 mm(缺口深度为2 mm或5 mm,除非另有规定)。